项目概况 开封市尉氏县蔡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时村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2024-362 | |||||||||||||||
2、项目名称:开封市尉氏县蔡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时村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3,591,302.16元 | |||||||||||||||
最高限价:3591302.16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建设地点:开封市尉氏县境内 (4)工期: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开封市尉氏县蔡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时村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要求企业无亏损,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3.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信誉截图: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企业);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供应商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宏泰大厦三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澳门正版传真》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按开标程序解密响应文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开封市尉氏县蔡庄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开封市尉氏县蔡庄镇 | |||||||||||||||
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152378855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开封万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开封市祥符区袁楼小区16号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2205899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22058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