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尉氏县建筑能效提升建设路项目第四标段
评标公示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尉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2018年尉氏县建筑能效提升建设路项目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于2020年1月14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8年尉氏县建筑能效提升建设路项目第四标段
二、项目编号:JSGCGK-2019-025
三、评标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5689916.08元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刘静静
证书名称及注册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豫241171710917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77.65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开封市豫通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5701107.33元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段晨萌
证书名称及注册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豫241151580609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70.53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开封元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5837860.44元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焦伟利
证书名称及注册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豫241141451506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59.74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四、废标原因:无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为3日(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18日),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具体质疑事项)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澳门正版传真》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尉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371-27960245
地址:尉氏县滨河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联系人:楚先生
电 话:0371-2230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