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委: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委员会由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单位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决策、指导、协调机构,行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重大事项的领导权和决策权,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监管、规范等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政监管、监督检查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