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刘店、袁坊派出所建设工程
结果公告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的委托,就祥符区刘店、袁坊派出所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就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祥符区刘店、袁坊派出所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XFGK2018093
工程总投资:约177.88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资格能力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三、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10时00分
评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16时00分
评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四、评标情况:
否决投标原因: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委主任:张东军
评委成员: 蔡要武、 华艳荣 、鲁姗、陈永兴
五、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 工期(日历天) 质量
第一中标候选人全称:河南鼎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734620.58 李学涛 60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全称:河南省万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742952.82 王永强 60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全称:河南省城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740385.40 杨晓玲 60 合格
六、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5日(三个工作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八、发布媒介: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
联系地址:开封市祥符区人民路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6378152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阳市工业路62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853789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