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甲市乙集团存量划拨工业用地入市转让案例。涉及涉地国有资产处置、划拨土地转让、土地变更用途转让、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公开转让等情况。
2009年6月,甲市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新要求,以A公司、B公司、C单位三家单位为基础组建了D集团,为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原属三家单位的9家厂办大集体企业也一并归属D集团,受体制影响,9家厂办大集体企业运营状况不良,影响了D集团的市场竞争力和快速发展。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乙集团作为实施主体对9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按照收购重组模式实施内部改制,由改制企业拿出部分土地,交由国土部门进行评估转让,土地转让金“结余上缴,缺口不补”的原则返还D集团用于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
E公司属于9家厂办大集体企业之一,改制前经评估该公司净资产2000万元,职工安置费、欠缴的社会保险、拖欠的职工工资等费用共计18000万元,资金缺口16000万元。D集团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将原为E公司使用的64亩国有划拨工业用地进行公开转让。甲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收到申请后,积极协商相关部门,研究土地改变用途、土地增值最优策略等,将宗地用途重新规划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并和国资委会审了D集团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土地竞得人须以成本价向D集团出售开发项目商业面积3000平方米,并向某集团支付原有土地和职工安置补偿费用共计38000万元。
该宗地于2017年1月21日在甲市国土资源交易网发布了公告,2017年2月13日至2月24日以网上挂牌方式转让。2017年2月24日,F公司以15000万元竞得了改制土地,并完成了补偿协议中要求的补偿项目。
《陕西省甲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划拨土地再开发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四类’经营性用地的,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权利人协商收购储备,协商不成的,交由政府交易平台按照新规划条件公开转让‘增值共享’。建立完善经济激励机制,协调好政府、改造方、土地权利人等各方利益,实现共同开发、利益共享。土地使用权人除获取原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可按一定比例分享再开发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该改制土地的转让充实了原集团的改制资金,有效降低了企业改制成本,妥善解决了职工安置问题,为企业的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创造了条件,也为后续国有企业改制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子。同时,经国资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加强协作,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转让相关土地,有利于土地市场的统一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更好的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各方权利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