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怀化市中方县对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九章”及市委、县委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十起典型问题是:
一、中方镇财政所副所长田玉寅上班时间打牌问题。2014年2月25日,镇财政所副所长田玉寅(抽调市工业园)与溪房村村干部商量征拆安置工作。中午在和安家园五溪园中西餐厅蓉园包厢吃饭,饭后溪房村村民邀田玉寅打牌。下午3点10分左右,市工业园纪检监察室接到群众举报后,派员赶到现场,发现田玉寅等4人正在用扑克牌赌博。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田玉寅立案调查。
二、县法院违规收取档案查询费问题。2010年1月至2013年10月,县法院档案室工作人员刘中华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对前来查询档案的对象按每次50元或100元的标准,使用临时票据收取档案查询费5080元。刘中华将违规收取的档案查询费没有上交县法院财务室,而是交给院办公室副主任王先勤保管和使用。王先勤明知是乱收费行为,不予制止,而将违规收取的费用用于档案管理等方面开支。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王先勤、刘中华立案调查。
三、县移民局泄露举报信内容问题。县委书记张霞及副县长潘存金对群众实名举报铜湾镇水落岸村有关问题的信件进行批示,县纪委根据反映内容交办给县移民局进行调查。经县移民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党组成员聂太雷、法规股股长陈良宝、安置股副股长滕召全为成员的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滕召全将举报信内容泄露给相关被反映人,并于2013年12月在县移民局办公室将举报信复印给水落岸村村主任周双抢。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移民局全县通报批评,对滕召全立案调查。
四、县水利局擅自变更增加招投标预算问题。龙场乡西牛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于2011年10月26日完成招投标,合同价为342.1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299.72万元,防汛公路暂定价43万元。2013年10月,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造价为447.8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252.49万元,防汛公路164.71万元,征地及青苗补偿费30.68万元,超出预算105.70万元,增加投资额超过总投资30.89%。根据《中方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政办发〔2011〕59号)文件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水利局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西牛潭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法人胡善彪诫勉谈话,对县水利局全县通报批评。
五、泸阳镇计生办违纪违规问题。一是违规使用社会抚养费。2011年至2013年9月,泸阳镇计生办征收社会抚养费248.39万元。该办使用社会抚养费用于利益导向的资金为2.22万元,仅占征收社会抚养费的0.89%,而违规用于接待费、奖金、津补贴发放等方面开支达178.69万元,占征收社会抚养费的71.94%,违反了社会抚养费用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资金不得低于征收总额的65%之规定。二是违规购买公车。2012年7月18日,泸阳镇计生办逃避政府采购监督,以该办工作人员张应珍私人名义,使用公款从泸阳镇金家冲村民陈祖莲手中以原价3.6万元转购面包车一辆,车牌为湘N1D848。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泸阳镇原计生办主任杨宗发立案调查,对泸阳镇计生办全县通报批评,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补贴及违规购买的车辆予以收缴。
六、蒋家乡小学教师袁发钟旷工问题。袁发钟自2013年10月14日起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旷工58天。县教育局于2013年12月7日在《怀化日报》刊登限期返岗公告后,仍未返校上班。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对袁发钟予以辞退。
七、县一中培训中心负责人粟晓违纪违规问题。一是违规操办小孩满月宴。2013年8月29日,粟晓通过县一中协同教育短信平台群发短信,通知同事8月31日下午5:28分在怀化市中心汽车站天宏大酒店为其女儿举办满月宴。8月31日下午,举办满月宴酒席16桌,收到礼金35768元,其中学校老师礼金6588元。二是违反财经纪律。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县一中培训中心收取培优补差费和补课费共984050元,没有收费依据,其收支没有纳入学校法定账户统一管理使用。粟晓在任中方县一中培训中心负责人期间,违规操办女儿满月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培训中心私设“小金库”负有主要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粟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县一中免去其培训中心负责人职务。
八、县畜牧水产局下坪乡动物防疫站站长杨圣立夫妇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3年12月1日下午3点,下坪乡动物防疫站站长杨圣立、下坪学校教师杨兰菊夫妇在泸阳镇聚湘缘酒楼违规操办乔迁宴,共办酒席14桌,收到礼金27432元,其中朋友、同事及村干部25人礼金2550元。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发〔2013〕17号)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杨圣立立案调查,杨兰菊由县教育局按程序立案调查。
九、县人社局干部杨英生违规操办结婚宴问题。2013年11月18日下午5:28分,杨英生在怀化市三角坪恒达酒楼操办结婚宴席,共办酒席9桌,收到礼金29950元,其中单位30名同事礼金5800元,婚宴过后没有按规定向单位纪检组报告宴席举办情况。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发〔2013〕17号)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杨英生诫勉谈话、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退还朋友及同事礼金。
十、县法院、煤炭局、国税局违规使用和停放公车问题。县法院湘NA129警、煤炭局湘N1002A、国税局湘NC1151三台车辆,2014年1月19日分别停放在教师新苑、怀化火车站、红星路建行铁路支行门口,被市纪委、市作风办通报。(中方县纪委)
链接@“三湘风纪”点评:
为“一点到底”的实名通报叫好
通读中方县通报的十起违反作风建设的典型问题,有的是公车停在了不该停的地方,有的是村干部打了一场扑克牌,无论严重程度、干部大小,全部“榜上有名”。
细细体味,我们不难发现两点。纵向而言,中方县对轻微违纪违规一律通报、一点到底,显示出该县狠抓作风建设,对违规违纪问题不护短、不纵容的决心,架起了一座“高压线”;横向而言,通报内容全部采取“实名制”,摒弃了过去“少数”、“个别”以及“某某”等一些语焉不详的词汇,做到了“精准打击”,扯掉了违纪干部最后一层“遮羞布”。
越公开,治腐才越有力,越透明,监督才越有效。对于一个地方而言,点名通报不仅不会损害当地的形象,反而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修复和提高,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也正是有了这种直言批评、点名通报,更多的干部采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心,勤勉清廉作风才会得到及时唤醒。 (龙源)
来自:三湘风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