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杞县高阳镇常寨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比例为100%。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本次的投标活动。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杞县高阳镇常寨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2、项目编号:zzhn-2018-033
3、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4、建设规模:55100平方米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项目总投资:约129万元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各1份(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公告、公示);
(4)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7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6)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 7月 1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到下午16:30(中午不休、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投标报名服务台(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下述资料参加报名,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需先在网上注册会员并进行网上报名,再持网上报名打印回执单进行窗口提交报名资料事宜。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将拒绝投标人窗口报名事宜。
五、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六、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7月 3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2、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拟定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拟定的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必须有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建造师证亲自递交,有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共同验证,签字确认后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自行离场。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8年 7月 31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澳门正版传真》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37853888
地址:杞县高阳镇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239915077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绿地中心南塔4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