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裴村店乡吴起城村扶贫冷库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裴村店乡吴起城村扶贫冷库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裴村店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裴村店乡吴起城村扶贫冷库工程
2.2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2.3项目金额:约115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杞县裴村店乡吴起城村扶贫冷库工程施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需承诺无在建工程。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各1份(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公告、公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7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2 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8年 7 月 23 日至2018年 7 月 27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投标报名服务台(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4.5投标人需先在网上注册会员并进行网上报名,再持网上报名打印回执单进行窗口提交报名资料事宜。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将拒绝投标人窗口报名事宜。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杞县建设路中原银行一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8月 24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2、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拟定的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建造师证亲自递交,有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共同验证,签字确认后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自行离场。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8年 8 月
24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澳门正版传真》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裴村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班先生
电 话: 13938630777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西环路中段八号
联系人:寇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234066
0371-23234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