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通许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通许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绩效奖励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澳门正版传真()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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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汴通财磋商采购-2024-24 | |||||||||||||||
2、项目名称:通许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通许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绩效奖励资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46,488.19元 | |||||||||||||||
最高限价:1046488.1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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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该项目位于通许县内。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2建设地点:通许县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工期:40日历天 5.5 质量要求:合格 5.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2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递交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应与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的内容一致,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4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3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5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2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澳门正版传真()会员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澳门正版传真》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 电话:0371—22305031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通许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
地址:通许县解放路中段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222736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漳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南尚德街北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 | |||||||||||||||
联系人:张超 | |||||||||||||||
联系方式:1783729290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超 | |||||||||||||||
联系方式:17837292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