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电子科技学校委托,就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
1.2 项目编号:XFGK2018041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投资总额:5317800.00元;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采购内容:
A包:多媒体及计算机教室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B包:校园网络、数据中心、录播教室、数字通讯、数字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图书借阅平台、学校信息发布平台、平台及应用系统集成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2.4 质保期:3年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
A包: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一标段。
B包: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二标段。
3、供应商资质要求 (A包、B包)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3.1.1供应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3.1.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纳税凭证)。
3.1.4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3.3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之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每个供应商只能对其中其中的一个标包进行投标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 2018年7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地点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查看原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投标人在现场报名之前,首先需要到澳门正版传真上进行网上报名(提供网上报名回执),逾期不再受理,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4.5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采购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电子科技学校
地址:开封市祥符区人民路东段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50348373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1503室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026663 18503781415